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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力设备造纸活动 罗茨风机销售维修 孙庆伟18954110001
摘要:规范电力设备造纸活动 罗茨风机销售维修 孙庆伟18954110001

1规模 1
2规范性引证文件 1
3术语和界说 1
4通常规则 2
5委托人、监理单位及制作单位职责和权限 3
5.1 委托人职责和权限 3
5.2 监理单位职责和权限 3
5.3 制作单位职责和权限 4
6监造作业施行 5
6.1 监造合同的签定 5
6.2 监造作业预备 5
6.3 现场监造作业 5
6.4监造材料整理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大型电站锅炉及辅机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大型电站汽轮机及辅机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18
附录C(规范性附录)大型电站汽轮发电机及辅机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27
附录D(规范性附录)大型水轮机及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32
附录E(规范性附录)大型变压器、断路器、电抗器、组合电器等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37
附录F(规范性附录)燃气轮机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46
附录G(规范性附录)脱硫和脱硝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48
附录H(规范性附录)四大管道、配管及管件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52
附录I(规范性附录)主厂房钢结构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54
附录J(规范性附录)风力发电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55
附录K(规范性附录)铁塔、导线制作质量见证项目 57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职业规范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组织,对DL/T 586-19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能导则》进行修订的。
DL/T 586-1995施行十几年以来,对规范电力设备监造活动,保证发电设备制作质量发挥了积极的效果。随着我国设备监理准则的施行,以及电力工业技能装备水平的提高,当令修订该规范以保证其适用性是非常必要的。
本规范与DL/T586-1995版比拟有以下一些首要改变:
---规范名称由《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能导则》改为《电力设备监造技能导则》;
—取消了一级和二级见证方法的分类;
—清晰了委托人、监理单位及制作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设备制作质量见证项目附录中增加了部分设备。
本规范施行后替代DL/T 586—1995。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和附录K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技能进出口公司。
本规范首要起草人:张心、王坚、李志新、许卉、张小毅、张俊峰、张艾霞、刘树昌、蔡志刚、王利亚。
本导则参与修订的单位:江西诚达工程征询监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宏源电力建造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国网北京电力建造研究院、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查验测试中心、成都电力机械厂、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职责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职责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本规范初次发布时刻:1995年12月31日;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电力设备监造技能导则
1规模
本规范规则了电力设备在制作进程中的质量监造需求,对电力设备监造内容和见证方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规范仅适用于根据合同对电力设备的制作进程进行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物),包含火电、水电、风电、输变电、热电联产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替代国家或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核电常规岛和BOP设备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证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能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规范。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需求
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8号令《设备监理单位资历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 2002-11-01
国人部发[2003]40号《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历准则暂行规则》 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查验检疫总局 2003-10-29
3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规范。
3.1
用户 User
签定设备供货合同的买方项目法人。
3.2
委托人 Client
用户或代表用户行使设备供货合同买方功能的合法代理人,签定设备监造服务合同的甲方。
3.3
制作单位 Manufacture
签定设备供货合同的卖方法人单位,包含其分包商和分供方。
3.4
监造 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
设备监理单位受委托人委托,根据供货合同,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能规范,对设备制作进程的质量施行监督。
3.5
罢工待检 Hold Point H点
指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
注:罢工待检项目必须有用户和(或)监造代表参与,现场查验签证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
3.6
现场见证Witness Point W点
在现场对产物制作进程中的某些进程进行监督检查。
注:现场见证项目应有监造代表(或用户与监造代表一起参与)在场对制作单位的试验、查验等进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符合需求的予以签认。
3.7
文件见证 Record Point R点
查阅制作单位供给的有关合同设备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及制作进程中的查验、试验记录等材料。
注:由监造代表对符合需求的材料予以签认。
4通常规则
4.1设备监造是以国家和职业相关法规、规章、规范及设备供货合同为根据,按合同断定的设备质量见证项目,在制作进程中监督检查合同设备的生产制作进程能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有关规范、规范包含专业技能规范的需求。
4.2设备监造的意图是监理单位代表委托人见证合同产物与合同的符合性,协助和促进制作厂保证设备制作质量,严厉把好质量关,尽力消灭常见性、多发性、重复性质量问题,把产物缺点消除在制作厂内,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4.3设备监造作业是建立在制作单位技能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良好运转基础上。监造作业不替代制作单位自行查验的职责,也不替代用户对合同设备的结尾查验,设备的质量由与委托人签定设备供货合同的设备制作单位全面担任。
4.4 对监理单位的需求
4.4.1监理单位与设备制作单位不得有直接从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4.4.2 具体需求参照《设备监理单位资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4.4.3设备监造通常采纳驻厂监造的形式,即监理单位派出监造组织或监造代表,常驻设备制作单位,对设备制作进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造。对于个别设备和分包/分供部件,经委托人赞同,也可采纳巡回检查的监造形式,即监理单位派出监造代表不定期赴制作单位对设备制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两种监造形式均应完成设备供货合同或设备监造协议中规则的设备质量见证项目表的内容。
4.5 对监造人员的需求
4.5.1 具备丰富的本专业的作业经历,并熟悉GB/T19001—2000。
4.5.2 有从事本专业作业5年以上的经历,总监理工程师应有10年以上作业的经历。
4.5.3总监理工程师和重要岗位的监造人员应为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
4.5.4其他需求参照《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历准则暂行规则》相关条款。
4.6 用户与制作单位签定设备供货合同时,应参照本规范附录断定该设备的监造部件、见证项目及见证方法(H点、W点和R点)。用户与制作单位可根据具体状况协商增减该设备的监造部件、见证项目和见证方法。